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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浦东电子出版社结束停业整顿并恢复正常业务的批复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浦东电子出版社结束停业整顿并恢复正常业务的批复
(2006年10月27日 新出音[2006]1127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你局沪新出音[2006]100号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浦东电子出版社结束停业整顿并恢复正常业务。为确保该社今后的出版工作管理到位,规范经营,上海市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和浦东软件园有限责任公司应进一步健全浦东电子出版社的领导班子,该社社长、总编辑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出版单位社长、总编辑任职资质,切实担负起领导和管理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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