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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对客户美元现汇挂牌汇价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9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9日)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对客户美元现汇挂牌汇价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汇复[2007]33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你分局《关于银行对客户美元现汇挂牌汇价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湘汇[200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6]第1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银行对客户美元现汇挂牌汇价实行最大买卖价差不得超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交易中间价的1%的非对称管理,只要现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超过当日交易中间价的1%、且卖出价与买入价形成的区间包含当日交易中间价即可”,故银行为客户提供美元买价不得高于交易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的中间价,银行为客户提供美元卖价不得低于该中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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