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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09]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中央有关部委和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课题共40项(详见附件)。

  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3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符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提供担保,均可组织课题组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09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招标文件和投标要求

  (一)招标文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课题》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

  4.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关于受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材料的函》

  5.《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投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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