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09〕50号)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2009年5月7-8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你公司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情况进行了例行核安全检查。
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2号机组建造的工程质量。请你公司于6月15日前将整改措施提交我局。
附件: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09年5月7-8日
一、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三)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二、检查内容
(一)核岛基坑负挖施工程序及施工记录;
(二)负挖详勘结果的核实;
(三)施工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及其处理情况;
(四)前期施工的质量保证及实施情况;
(五)其他与前期施工有关的准备情况。
三、检查活动
2009年5月7-8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山东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2号核岛基坑负挖进行了例行监督检查(检查组人员名单见附一)。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关于核岛负挖总体情况的介绍、国家核电技术公司AP1000核岛现场项目管理机构(SPMO)关于工程预验收及质量评估的汇报、施工单位中核二二公司关于核岛负挖工程完工及自检情况的汇报、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核岛基坑地质编录情况的汇报以及上海斯耐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关于质量评估的汇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现场检查了核岛基坑,对相关记录文件和质保文件进行了抽查,并与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对话。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参加人员见附二)对检查给予了积极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