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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机构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机构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的通知
(卫监督职便函〔2009〕134号)


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机构:

  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我局决定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机构(以下简称甲级机构)职业卫生与放射防护检测实验室间比对工作,比对结果将作为我部对甲级机构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对项目

  (一)职业卫生

  铅(冻干牛血)、锰(微孔滤膜)、三氯乙烯(活性炭管)、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

  (二)放射防护

  1.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系统比对;

  2.放射性核素γ能谱分析方法比对;

  3.水中总α、β放射性含量分析比对;

  4.生物剂量估算方法比对。

  其中1和2为必须参加项目,3、4两项可自愿参加。

  二、具体要求

  (一)请各机构接到本通知后及时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联系,认真做好比对工作,并于7月20日前按照专业分类将比对结果分别报两个所。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理化检验分析室 潘亚娟、张敬

  电 话:010-83132583

  传 真:010-83132583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9号,邮编:100050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质量管理办公室 曹吉生、余晨

  电 话:010-62389889

  传真:010-62389924

  通信地址:北京市德胜门外新康街2号,邮编:100088

  (二)比对工作结束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要及时总结分析,并将总结材料于2009年7月31日前报我局,同时抄送有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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