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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着装范围和供应标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10月24日 实施日期:2003年1月1日)停止执行

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着装范围和供应标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1996年12月31日 公通字[1996]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公安、财政局:
  原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安干警被装供应标准和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88〕公发10号)及《关于换着八九式警服的通知》(〔89〕公(装)字74号),经过几年的试行和实践,加之授衔和新警种的出现,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对原供应标准作了某些修改和补充,制定了《人民警察着装范围和供应标准的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1997年1月起试行。经国务院批准穿着警服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着装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扩大着装范围和提高着装标准。以前下发的民警被装供应标准停止执行。

  附 
 人民警察着装范围和供应标准的规定(试行)

  一、着装范围
  属于人民警察建制、在授衔范围内、在编在职并执行警察职务的人民警察,方可着装。
  二、供应标准
  (一)着装人员被装供应标准
  1.大沿帽
  民警(不含交通警)发仿毛凡立丁大沿帽和网纱大沿帽各一顶,用四年。尔后乘警、巡逻警和热区、亚热区、南温区民警二年一顶,北温区、寒区、高寒区民警三年一顶(两种大沿帽任选一种)。
  交通警发橄榄色仿毛凡立丁大沿帽和白色网纱大沿帽各一顶,用四年。尔后热区、亚热区、南温区二年一顶,北温区、寒区、高寒区三年一顶(两种大沿帽任选一种)。
  女民警发网纱贝蕾帽和呢贝蕾帽各一顶,使用年限与本气候区男民警大沿帽相同。
  2.夏服
  民警(不含交通警、巡逻警)发仿毛凡立丁夏服二套,用三年。尔后二年一套。
  交通警、巡逻警发仿毛凡立丁夏服三套(交通警上白夏服和橄榄色夏服任选),用三年。尔后三年二套。
  3.短袖衬衣(立领、开领)
  民警(不含交通警、巡逻警)发涤棉短袖衬衣二件,用四年。尔后热区、亚热区二年一件,南北温区三年一件,寒区、高寒区四年一件(任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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