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4月30日 实施日期:2009年4月30日)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96]汇管函字第087号 1996年3月26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离岸金融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局决定进一步规范离岸金融业务的试点工作。确定深圳发展银行总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为此次规范化试点银行。试点完成后,原批的三家亦按此规范。

  二、总局将统一制定有关离岸金融业务的管理法规(试行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