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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06年卫生检疫实验室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


  2. 职能工作完成情况满分40分,其中质量控制10分;仪器设备校准5分;实验室安全防护5分;污物处理3分;原始记录8分;质量手册9分。

  六、考评结果的报告

  各初筛实验室在完成考评血清检测后,及时将考评样品检测结果的全部材料和职能工作考评及问卷调查表,以及表中各项内容要求上报的资料(见附件)一起于2006年11月18日之前以电子文档发至艾滋病北京局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ciqpt@163.com。

  附件:2006年质检系统卫生检疫实验室质量考评问卷调查表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6年质检系统卫生检疫实验室质量
  考评问卷调查表

  一、筛查实验室自身建设

  1.工作人员:本HIV筛查实验室人员组成情况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从事病毒性疾病血│是否接受过培│是否具有资格│进入筛查实验│
│    │       │清学工作时间(年│   训   │  证书  │ 室工作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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