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等离子照明装置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的批复
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你局《关于等离子照明装置是否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有关问题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及其产品对应标准的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强制性认证的照明灯具产品包括电源电压高于36V且不超过1000V的固定式灯具、可移式灯具和嵌入式灯具,其使用电光源的发光工作原理并不作为产品是否属于CCC认证目录的判断依据。
照明灯具产品对应的国家标准及等同的IEC标准详见下表。
序号
| 国家标准
| 等同IEC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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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B7000.1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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