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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设立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设立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字[2008]1187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皇家银行、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报送的《关于设立民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和《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设立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准公司章程,公司注册地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

  二、核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00万元     60%

(二)加拿大皇家银行       6000万元     30%

(三)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万元     10%

  三、核准杨东(身份证号码:36010319561107173x)、张嘉宾(身份证号码:11010519660622777x)、朱晓光(身份证号码:110105621013153)三人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杨东任董事长,张嘉宾任总经理,朱晓光任督察长不持异议。张嘉宾、朱晓光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日内辞去在其他经营性机构所兼任的职务,在事后10日内报告我会基金监管部。

  四、公司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到我会领取《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公司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与股东之间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制度,严格自律,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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