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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失效]

  (一)持有甲级《设计证书》的环境工程设计单位,承担环境工程项目设计范围不受地区和工程投资限额的限制。
  (二)持有乙级《设计证书》的环境工程设计单位,可以承担工程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下的下列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
  1.废气治理工程
  工业废水量不超过3000吨/日、COD不超过3吨/日的废气治理工程。
  2.废水治理工程
  (1)工业尾气量不超过60000立方米/时的废水治理工程;
  (2)容量不超过60吨/时的单台锅炉及一般工业窑炉的消烟除尘设施。
  3.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
  除有毒有害以外的其它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工作。
  4.噪声治理项目
  (三)持有丙级《设计证书》的环境工程设计单位,可以承担工程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下列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
  1.废水治理工程
  工业废水量不超过500吨/日、COD不超过0.5吨/日的废水治理工程。
  2.废水治理工程
  (1)工业尾水量不超过15000立方米/时的废气处理设施;
  (2)容量不超过20吨/时的单台锅炉及小型窑炉的消烟除尘设施。
  3.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
  除有毒有害废弃物外的其它小型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工程。
  4.噪声治理项目:
  可以设计工业车间及其他噪音治理工程。
  五、申请环境工程甲级《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必须符合如下技术条件:
  (一)综合性设计单位
  1.有研究开发新工艺能力;有同时承担两项大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的能力;独立设计过两项大型环境工程项目,并已投入正常运行,项目效益和社会信誉好。
  2.每个主体专业中至少有5名专职固定的设计技术人员,主要配套专业至少有3名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水平、并设计过2项以上规模及技术复杂程序高于乙级工程的技术人员,或者在本专业科研工作中取得科研成果(指获过省、部级以上奖的成果)的科研人员,并且其中必须有高级工程师2名;其中,凡工程涉及大型结构工程建设的,主体专业必须包括结构工程专业,确保工程安全。
  3.专职设计队伍必须合理配套,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数约占80%,人员总数在60人以上,其中高级工程师总数不少于10人;
  4.具有完备的实验和化验室,有试验化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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