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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外汇汇入款解付原币现钞的复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发布日期:1998年9月1日 实施日期:1998年9月15日)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外汇汇入款解付原币现钞的复函
([96]汇管函字第038号 1996年2月15日)
中国银行:
中银业[1996]2号文收悉。关于境内居民外汇汇入款解付原币现钞问题,经研究,同意你行来文意见,对境内居民汇入款可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
按你行“丙种外币存款章程”办理外币存款;
二、
按当日外汇牌价支付人民币;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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