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2000年)》的通知
([1998]残联教就字第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人民银行、财政厅(局)、农业银行、残疾人联合会: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2000年)》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1994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以来,全国大规模进行的扶贫及针对残疾人特殊情况设立康复扶贫贷款开展的残疾人专项扶贫,已使300万贫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但是,目前贫困残疾人仍约占全国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一,事关国家扶贫攻坚的全局。
为切实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实现国家在本世纪末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战略目标,完成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规定的任务,依据国家扶贫攻坚 的有关方针、要求和残疾人工作的实际,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了《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2000年)》。 为管好、用好康复扶贫贷款,充分发挥作用,有关部门还将制定下发康复扶贫贷款管理的具体办法;康复扶贫贷款,除执行国家统一的扶贫贷款利率之外,再按扶贫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其中中央财政和接受扶贫贷款的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
扶持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使他们与全国人民一道前进,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残疾人的关怀,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权保障的真实性、公平性、广泛性,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残疾人扶贫攻坚目标的实现。
1998年4月10日
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
(1998-2000年) 我国贫困残疾人约占全国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一。解决这部分人的温饱问题,事关国家扶贫攻坚的全局。为实现国家本世纪末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战略目标,必须切实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为此,依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以及扶贫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特制定《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