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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出境的规定文件的通知

  第十二条 保密工作部门和保密工作机构办理《许可证》所使用的鉴定印章、铅识章和《许可证》由国家保密局统一制发。
  第十三条 军队系统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批准权限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规定,并送国家保密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备案。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保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起施行。国家保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一九九0年二月二十二日颁布的《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样 式                      ( )鉴字第(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海关:
    兹有_____持_____________国护照,
  携运下列国家秘密,经审查可以出境,特此证明。
    此  致

                        19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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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密件(密品)名称  │主  要  内  容 │密│载│页、件│
│号│            │           │级│体│ 数 │
├─┼────────────┼───────────┼─┼─┼───┤
│1│            │           │ │ │   │
├─┼────────────┼───────────┼─┼─┼───┤
│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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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
│4│            │           │ │ │   │
├─┼────────────┼───────────┼─┼─┼───┤
│5│            │           │ │ │   │
├─┼────────────┴───────────┴─┼─┼───┤
│备│                          │总│   │
│ │                          │ │   │
│注│                          │计│   │
└─┴──────────────────────────┴─┴───┘
鉴定人______                鉴定印章______

样 式                      ( )鉴字第(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存根
           ──────────────

审批日期19  年  月  日
出境人________持__________国护照
申办许可证单位________申办人_________
出境地海关______入境国(地区)________
鉴定人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
┌─┬────────────┬───────────┬─┬─┬───┐
│序│  密件(密品)名称  │主  要  内  容 │密│载│页、件│
│号│            │           │级│体│ 数 │
├─┼────────────┼───────────┼─┼─┼───┤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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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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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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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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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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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总│   │
│ │                          │ │   │
│注│                          │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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