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金融机构试行报送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的通知[失效]

  填报人: 填报人电话: 复核人:
  填报日期:
  "说明:
  1.填报金额统一折算为美元,折算率以各机构月末的内部折算率为准。
  2.按交易的名义价值填列,名义价值指证券或衍生产品合约所对应的名义本金价值(notional amount)。
  3.按多头和空头加总的不轧差金额进行排序,前5名交易对手请填写交易对手名称。
  4.期限指合同期限。"

  表八:债务抵押债券(CDO)产品持有情况表(自营)
  (  年  月末)
  填报机构名称(盖章):
  单位:万美元(上标1)
项 目债务抵押债券(CDO)2备注
与CDS相关的CDO产品3其它CDO产品重估损益
信用评级细分4     
  AAA级     
  AA级(含AA+、AA、AA-)     
  A级(含A+、A、A-)     
  BBB级(含BBB+、BBB、BBB-)     
  BBB-级以下     
  评级不可获取     
  合计     
期限细分5     
  1年以内(不含1年)     
  1至5年(不含5年)     
  5年以上     
  合计     

  填报人: 填报人电话: 复核人:
  填报日期:
  "说明:
  1.填报金额统一折算为美元,折算率以各机构月末的内部折算率为准。
  2.按交易的名义价值填列,名义价值指证券或衍生产品合约所对应的名义本金价值(notional amount)。
  3.与CDS相关的CDO产品是指构建在CDS基础上的债务抵押债券(CDO)。
  4.信用评级可采用标普、惠誉、穆迪等三家评级公司中任何一家评级。本统计报表采用标普评级符号作为标识,三家机构的评级符号对照表参见填报说明。各家评级不一致时,对于仅有两家评级结果适用较低水平,对于三家评级结果适用中间水平。
  5.期限指合同期限。"

  附件2:
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一、报送主体
  本报表报送主体为包括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中投公司等经批准可从事外汇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中资金融机构是指中资金融机构法人,包括其境内及海外分支机构。
  二、填报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金来源的说明(表一~表二)
  (一)外汇资金来源统计记账方法说明
  表一、表二的外汇资金来源按账面价值填列。
  (二)表一与表二的逻辑关系说明
  表二统计了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金来源的币种结构情况,表二“总计”项加总应与表一的“合计”项相等。
  (三)填列“其它”项的说明
  中资金融机构在填列表一、表二中的“其它”项时,须列明具体项目和总计金额,并对具体项目作简要说明。
  (四)统计范围的说明
  中资金融机构的外汇资金来源统计包括境内业务和离岸业务。
  (五)各项负债的说明
  1. “各项存款”项下的统计不含金融机构存款,金融机构存款在“同业存放”项下统计。
  2. 单位活期存款是指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除外,以下同)吸收境内机构的不规定存期、单位可随时转账、存取的外汇存款。
  境内机构,是指中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不含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3.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吸收境内机构的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外汇存款。
  4. 储蓄存款指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吸收的自然人(包括境内个人和来华人员)的外汇存款,包括活期、定期和个人通知存款。定期储蓄存款是指在个人以约定期限存入本金,整笔支取本息的外汇储蓄存款。
  5. 信托存款是指境内中资金融机构以信托方式吸收的外汇存款,包括境内外汇信托存款和境外外汇信托存款。
  6. 委托存款是境内中资金融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交付的外汇资金按照其要求和指定对象、用途代为运用和管理的存款。
  7. 其它类存款是指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在境内吸收的除以上2~6中所列类别之外的各种外汇存款。
  8. 境外存款是境内中资金融机构从境外机构以及中资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吸收的各类外汇存款。其中,境外机构包括在境外设立的企业、政府及其他机构,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也在境外机构中进行统计。
  9. 同业存放是指中资金融机构与境内外其他金融机构(不含境外联行或附属机构)之间由于日常资金往来而发生的存放在中资金融机构的外汇款项。其中,境外同业存放是指境外金融机构(不含境外联行或附属机构)存放的外汇款项。
  10. 同业拆入是指中资金融机构从境内外其它金融机构(不含境外联行或附属机构)借入的短期外汇款项。其中,境外同业拆入是指从境外金融机构(不含境外联行或附属机构)借入的短期外汇款项。
  11. 境外筹资是指中资金融机构向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的外汇借款、接受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的转贷款以及在境外发行债务类证券等方式筹集的外汇资金。
  12. 应付及暂收款指中资金融机构的各类应付款项、预提利息及各种暂收款项。
  (六)各项准备指金融机构为各类外汇资产及或有负债计提的各类准备金。
  (七)所有者权益指金融机构接受的外币资本和经营中形成的各项外汇资产权益,包括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
  (八)外汇买卖包括结售汇周转资金、与央行的外汇掉期交易以及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外汇掉期交易等形成的外汇头寸。其中,结售汇周转资金指金融机构为结售汇周转而用人民币运营资金购买的外汇。
  三、填报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统计表的说明(表三~表八)
  (一)外汇资产统计记账方法说明
  1. 表三和表四涉及“证券投资”项(包含持有到期证券及可供出售或交易项下证券)应以实际会计记账价值填列,涉及“境外衍生金融资产”项应以重估价值填列,其余资产项应以账面价值填列。其中,重估价值指证券或衍生产品合约对应的市场价值,如无法获得市场价值,则选用账面价值。
  2. 表五和表六按表内注明相应价值填列。
  3. 表七和表八统一按名义价值填列,名义价值指证券或衍生产品合约所对应的名义本金价值(notional amount)。
  (二)各统计表间的逻辑关系说明
  1. 表四“证券投资类型细分”的合计项应与表三“证券投资”项相等;表四“债务类证券”和“股本类证券”分别与表三的对应项相等;表四的债务类证券信用评级细分“合计”项应与“债务类证券”项相等。
  2. 表五的重估价值“合计”项应与表三的“境外衍生金融资产”项相等。
  3. 表七和表八信用违约掉期与债务抵押债券合计项加总应小于或等于表五“信用衍生产品(CDS、CDO等)”的名义价值。
  (三)填列“其它”项的说明
  中资金融机构在填列表三~表八中的“其它”项时,须列明资产类别和总计金额,并对具体项目作简要说明。
  (四)表三“外汇流动性资产”指期限在1年以内且非证券投资类的高流动性外汇资产,包括外币现金、存放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准备金、拆放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拆放中央银行、回购及逆回购、1年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它应收款、1年内到期的贷款和垫款、1年内贷款减值损失准备等。
  (五)表三“外汇长期性资产”指外汇证券投资及其它期限在1年以上的外汇资产。其中,证券投资中的股本类证券包含普通股、优先股、股票类基金及其它项目;证券投资中的债务类证券包含政府、机构、公司发行体发行的票据及债券。
  (六)表三的“境外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外汇衍生金融产品、利率衍生金融产品、信用衍生产品、权益性衍生金融产品和商品衍生产品。其中,外汇衍生金融产品包括外汇远期和掉期、外汇期权和期货以及其它汇率结构化产品;利率衍生金融产品包括利率互换合同、利率远期及期货、利率期权及其它利率结构化产品;信用衍生产品包含信用违约掉期(CDS)、债务抵押债券(CDO)等;权益性衍生金融产品包含股票及股指期货、股票及股指期权、权证等;商品衍生产品包括商品期货、期权及商品指数互换等。
  (七)表四和表八中涉及的各评级机构长期信用评级符号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评级机构

长期信用评级

穆迪

Aaa

Aa1

Aa2

Aa3

A1

A2

A3

Baa1

Baa2

Baa3

标普

AAA

AA+

AA

AA-

A+

A

A-

BBB+

BBB

BBB-

惠誉

AAA

AA+

AA

AA-

A+

A

A-

BBB+

BBB

BBB-



  附件3:
  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分局报送一览表

  报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     分局(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中资金融机构名称

机构代码

1

 

 

2

 

 

3

 

 

4

 

 

5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