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技术指导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发挥全国肢体残疾康复技术资源中心作用,承担全国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专业技术骨干培训和实用康复技术的研究推广。
--建立健全省、市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及技术指导组,制订技术标准,统编培训大纲,培训技术骨干,深入地方指导,推广实用技术,进行评估验收。
--依托有条件的医院或残疾人康复机构,建立县(区)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协助实施本地肢体残疾康复工作计划,承担国家重点康复训练任务,开展技术指导和社区、家庭康复人员培训。
(3)完善服务网络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建立康复医学科,城乡基层卫生机构普遍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对肢体残疾人进行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指导。
--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创造条件,建立肢体残疾康复部,开展适宜的康复训练项目。
--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康复员,负责摸底筛查、建档立卡,宣传康复知识,提供转介服务。
2、实施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为具备手术适应症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地方残联负责病源筛查;承担手术任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实施手术,进行术后随访,指导术后康复训练,提供辅助器具配备咨询服务。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每年组派一批国家医疗队,赴贫困地区开展麻风畸残矫治手术。
--承担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手术矫治任务的地方残联负责做好术后辅助器具配备工作。
3、开展肢体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科及省、市残联康复中心,为脑瘫和其他肢体残疾儿童提供运动功能、姿势矫正、语言交往、生活自理方面的康复训练和引导式教育,适时选配辅助器具,并对康复效果进行阶段评估,提高康复训练质量。
4、大力开展培训,普及康复知识
--省市医院康复科和残联康复中心为本地培训肢体残疾康复师资和业务骨干,举办培训班及进修班,指导县(区)培训工作。
--县(区)组织基层康复人员培训工作,使基层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能胜任工作的康复人员。
--组织编制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康复训练图册和音像制品等,广泛宣传普及康复知识,使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掌握基本康复训练方法,提高康复意识。
四、经费
1、中央经费:用于全国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标准、培训人员、检查评估、统编教材、国家下达任务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