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残联发〔200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民政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工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工委: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视力残疾康复工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了《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国有视力残疾人900多万,白内障是首要致盲因素,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贫困患者手术难的问题尤为突出;我国有低视力者500万,80%有康复需求的低视力者难以得到康复服务;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尚未普遍开展。
--"十五"期间,全国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71、9万例,其中贫困患者施行免费手术20多万例;为15、4万余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在上海等5个城市进行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试点。
为进一步做好视力残疾康复工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00万例,其中贫困患者免费复明手术35万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85%,推广建立白内障无障碍市、县。
--为10万名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培训3万名低视力儿童家长,在地(市)级以上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内建立300个低视力康复部。
--对3万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三、主要措施
1、白内障复明
--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做好眼病筛查、知识普及、白内障患者手术转介工作。
--在城市医院眼科、复明中心为具备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90%。
--在农村,加强县级医院眼科建设,提高诊疗水平,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70%。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残联要重点组织做好贫困患者就地就近接受免费复明手术工作,组派医疗队赴边远、贫困、发病率高、技术力量薄弱地区巡回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