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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2007年全国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要点》的通知

  开展残疾人事业法制教育和培训。结合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开展一系列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开发残联系统学法用法软件,举办“全国十大残疾人维权案件”评选活动,印制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残疾人就业条例》等宣传册,开展残疾人法律咨询和服务。

  举办残疾人法律工作者培训班,对残联系统残疾人法律工作者和残联系统外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者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2.进一步解决残疾人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重点问题

  加大政策维权工作力度。推动国办转发“关于规范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运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指导地方结合当地实际,本着“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规范管理,逐步淘汰”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妥善解决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运营问题,维护残疾人权益。同时加强对解决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运营问题的检查和督导。

  贯彻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委办、公安部、民政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关于开展为了明天--全国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整治工作的通知》(综治委预青领联字〔2006〕3号)文件精神,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和聋哑青少年合法权益。

  继续深入研讨残疾人权益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拆迁、征地、企业改制等,推动相关权益保障政策出台,促进典型、政策性残疾人权益受侵害问题的解决。

  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残疾人权益受侵害案件,并对二审已结案且保障残疾人权益较好的案件进行宣传,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扩大维权社会影响。作为助残日主题活动内容之一,编辑出版《中国残疾人维权案例选编》。

  积极推进无障碍建设工作。与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办等部委共同部署实施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活动,确定“十一五”100个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召开动员会议,指导100个城市开展创建工作。推动制定信息无障碍标准,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举办无障碍建设培训班,与建设部联合开展无障碍建设培训,增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00个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建设部门相关管理、设计人员和残联工作人员执行无障碍规范的自觉性和能力,提高无障碍建设质量和水平。开展无障碍建设宣传,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结合奥运会、残奥会、特奥会、残运会筹办,与相关城市共同推动无障碍建设。加强无障碍建设国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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