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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2007年全国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2007年全国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要点》的通知
(残联厅发〔200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关于印发〈2007年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残联发〔2006〕4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2007年残疾人维权工作,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将《2007年全国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要点》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2007年全国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要点

  2007年,维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机遇,坚持将残疾人维权工作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大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各尽其责、社会积极参与的残疾人维权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残联维权组织、业务体系建设,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着力解决残疾人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以残疾人保障法修改、残疾人权利公约通过、切实解决残疾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法制建设、权益保障、信访等各项维权业务工作力度,完成《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规定的年度任务,提高各级残联维权工作者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维护残疾人权益。

  一、中国残联维权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残联维权组织、业务体系,提高为残疾人和基层服务的意识、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残联维权机构建设的通知》(残联发〔2006〕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维权机构建设,未成立维权机构的省级残联要单独设立维权部(处),地市级残联要设有维权工作部门,县级残联要有专人负责维权工作。

  继续举办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者培训班,加强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者培训,对法制建设、残疾人权益保障、信访工作等重点业务进行培训,提高各级残联维权干部维护残疾人权益业务知识素质和政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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