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为了聋哑青少年美好的明天--全国政协委员、海淀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尚秀云
7、关注聋哑青少年成长共创和谐美满的明天--山东济南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局长王永滨
8、维护权益共创和谐--中国聋人协会副主席杨洋
9、感谢党和政府挽救了我的孩子--受助聋哑青少年亲属佟雪梅
附件1:
在共创美好明天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7年5月16日)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蒋正华
我们今天讨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怎么来维护聋哑青少年的权益。这些年来,我国经济获得了迅速的增长,最近四年年经济增长率都超过10%,今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长率达到了111%。城乡人民的收入也迅速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在我们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怎样能使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跟我们共同前进,共享发展的成果,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一个重要的课题。
聋哑青少年是残疾人中很特殊的一部分人,而且应该讲是困难较大的一部分。所以近些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都很关心聋哑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采取了很多的措施。但要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首先,要依法保护青少年特别是聋哑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已经通过了新修订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各级司法及有关部门也采取了很多落实措施,今后全国人大将更进一步地监督法律的实施,推动有关方面采取一些更有力的具体措施,以把这项工作落实的更好。
第二,要加强对包括聋哑青少年在内的青少年的教育。通过教育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特别是通过教育培养他们自强、自立,掌握一定的技能。刚才朴方同志也讲过,能不能有一个正当的职业,能不能自立更生,对青少年特别是聋哑青少年关系非常重要。这就需要我们采取很多具体的措施,来对他们进行帮助。聋哑青少年在成长发展过程中有很多我们想象不到的困难。我前一段看了聋哑青少年的表演,很成功,在世界上也有很大的影响。一方面聋哑青少年应该有自信,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聋哑人也可以对社会作出贡献,也可以做得很好。另一方面从社会上说,也应理解聋哑人,因为他们有很多我们健全人平时难以想象到的困难。包括今天在这里开会,大家都听得很顺畅,但我们旁边还需要有专门手语翻译老师来帮助聋哑人了解开会内容。象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聋哑人每天在生活中都会碰到很多困难,需要我们的帮助。
开会前朴方同志跟我讲,现在福利企业吸纳聋哑人就业力度在下降。福利企业的改革发展要考虑,但其宗旨就是要帮助残疾人这部分弱势群体。今后要进一步采取一些措施,我想是可以采取的,各单位不能仅交了钱就可以不吸纳残疾人就业,可以规定招收残疾人的最低标准。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生产方式也会变革。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研究考虑采取经济、市场等诸多措施、手段来帮助残疾人。
最后一个方面,对弱势群体的救助还应包括加强社会救济。不能说残疾人100%都能依靠他们自己的劳动,实现自食其力,当然我们应努力想办法,帮助更多的聋哑青少年增强他们自立的能力。但是在他们确实做不到自立的情况下,社会救济系统应该健全救助弱势群体的措施。
聋哑青少年和其他类别残疾青少年工作牵涉到很多方面,需要各方面来关心。今天我看了有14个部门的同志来参加座谈会。8位同志作了发言。反映各有关方面对聋哑青少年权益问题的关心。我想,会开完了不等于这件事就完了,开会座谈只是提高认识,沟通情况,同时也加强联系。更重要的是,在会后要做更多的工作,切实把关爱聋哑青少年的措施落实到以后工作中去。我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一定能使残疾青少年特别是聋哑青少年跟着时代步伐共同前进,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附件2:
在共创美好明天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7年5月16日)
中国残联主席 邓朴方
刚才,北京海淀法院、山东济南公安局公交分局的同志介绍了救助聋哑青少年工作情况,北京海淀法院、山东济南公安局公交分局为开展预防聋哑青少年犯罪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受助聋哑青少年亲属和聋人的代表组织中国聋人协会发了言;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团中央的领导分别介绍了为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步工作设想。听了大家的讲话、发言,我深受教育、深受启发,也深受感动。我去看过山东的基地,非常不容易。缺少资金,也缺少各方面的支持。但是,他们凭借一片爱心,坚持把这个基地办下来,很不容易,而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还有,刚才听了这位内蒙古聋哑人家长的讲话,戴着她送的哈达,觉得心里有愧,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得很好,但我想我们的工作已经开始了。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国8296万残疾人和他们的亲属。向关心支持残疾人维权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今年5月20日是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主题为“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是我国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我国正处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调动广大残疾人积极性、创造性,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政府已于今年3月30日签署了《
残疾人权利公约》,维护残疾人权益也是我国履行国际义务的具体体现。总的说,残疾人维权工作重要而迫切,全社会都应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