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智残人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指导原则
(五)任务目标
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着力解决智残人的基本生活与社会融合问题,缩小智残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智残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促进智残人以平等的地位,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六)指导原则
--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将智残人工作进一步纳入残联各项工作之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协调,同步实施,兼顾特性,加快推进。
--政府主导,社会支持。抓住各级政府关注民生、重视社会保障、强化社会建设、改进公共服务的有利时机,充分依靠政府解决好智残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资源,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参与。
--分类指导,示范先行。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积极探索,采取灵活有效的做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应先行一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立足社区,亲友参与。充分挖掘社区资源,为智残人提供服务;积极发挥智协联系广大智残人及其亲友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智残人及其亲友参与到残联各项工作中,表达意见,推动落实。
三、加强和改进对智残人的服务
(七)做好康复工作。省、地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要普遍设立学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部(班)。完善残疾人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设施建设,着重抓好以运动、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要内容的学龄前智残儿童康复训练工作,开展智残儿童家长培训。做好特需人群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并推动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智残儿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在承担社区康复工作任务的县、区普遍开展以生活自理、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要内容的成年智残人康复训练工作,并为成年智残人提供日间照料、娱乐活动等社区康复服务。
(八)努力发展教育。依托普通幼儿园、康复机构等积极发展智残儿童学前教育,培育心智,提高适应能力。配合当地教育部门进行摸底调查,做好培智学校的规划建设,支持培智学校开展生活技能训练和职业培训,提高融入社会的能力。加强轻度成年智残人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扶残助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