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智力残疾人工作的意见
(残联发〔2007〕27号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智力残疾人工作,改善智力残疾人状况,推进智力残疾人的社会融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智力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
(一)智力残疾人(以下简称智残人)是一个人数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群体。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现有智残人554万,在1352万多重残疾人中,还有大约430万人伴随有智力残疾,近千万智残人涉及的家庭人口达3400多万人。由于残疾的影响和外界的障碍,智残人在参与社会等许多方面普遍面临困难,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也需要各级残联努力推动解决。
(二)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大举措,智残人状况得到很大的改善。35万智残儿童和一批成年智残人得到康复训练;培智学校发展到369所,普通学校附设智残儿童少年特教班1590个,在校的智残学生达到31万人;智残人就业人数增加,一些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部分人得到救济或供养;50多万人参加了特奥运动;通过开展预防,有效减少了智力残疾的发生。
(三)必须看到,在各类残疾人中,智残人的社会融合程度较低,总体状况相对较差。智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仍然不高;多数智残人得不到基本的康复服务,社会适应能力较弱;就业一直是难点问题,缺乏持久有效的支持性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参加率很低;对智残人的歧视和偏见依然存在;智残人工作相对比较薄弱,不少地方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以下简称智协)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会影响智残人及其亲属的生活和工作,而且会影响到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智残人工作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智残人工作,帮助智残人改善状况,融入社会,过上小康生活,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残疾人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各级残联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残联要充分认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做好智残人工作的重要意义,借助上海世界特奥运动会、中国残联成立二十周年和北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所形成的良好氛围和历史机遇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智残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