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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的通知


  4 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

项 目

工 作 标 准

医院设备

有一所以上能开展白内障手术的医院,有眼科手术显微镜、裂隙灯、角膜曲率计、眼科A/B超、手术器械包等器械设备及所需敷料、常规药品。

医师手术技术

有一名以上可以独立完成白内障囊外摘出及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和正确处理手术并发症的医师。

手术人数及

百万人口

手术量

年接受白内障手术人数占有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的85%以上,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量达800以上。

手术质量

当年接受白内障手术患者人工晶状体植入率达90%以上,术后最佳矫正视力≥0.3患者达90%。

无并发症

未发现严重并发症。

术后随访

有眼科医师术后随访制度,定期进行随访、有随访记录。

技术指导

确定一所地级以上医院眼科作为上级技术指导医院,定期进行技术指导工作,解决技术难题,有工作记录。



  5 患者承受手术费用无障碍

项 目

工 作 标 准

正常报销

公费医疗、医疗保险、合作医疗等患者手术费用能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和报销。

降低费用

政府或卫生、残联、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定点医院联合或单独下发文件,对有一定困难且有一定自费能力的白内障患者,降低手术费用和减免部分医药费。

救助贫困

对当年经过筛查达到贫困标准和手术适应症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全部免费施行手术。

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将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有政府文件并认真落实。

优惠政策

政府及卫生、残联、民政、定点手术医院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有文件,方便白内障患者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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