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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进一步争取政策支持。政策支持是青少年活动场所保持公益性、长期开展公益性活动的重要条件和基本保证。《意见》明确指出,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改造资金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实行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意见》要求,团中央将进一步争取有关部委支持,落实青少年活动场所相关优惠政策。各级团组织也要结合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特别是抓住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契机,推动当地政府把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中,认真落实青少年活动场所财政保障和税收优惠政策,努力为青少年活动场所创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各级团组织和青少年活动场所要进一步拓宽社会渠道支持,积极吸引和争取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兴办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支持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开展公益性活动。要努力争取政府、非政府机构、企业、大众传媒等社会各界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支持,形成广泛整合社会资源的有效模式和机制。

  五、充分发挥青少年宫协会的积极作用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是在团中央领导下对青少年活动场所进行行业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的全国性行业组织。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要注重发挥青少年宫协会的积极作用。

  进一步加强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建设。中国青少年宫协会要积极做好推动战略研究、制定行业标准、打造资源平台等工作,不断提高协会的指导水平和服务能力。要争取文明办、教育、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支持,发挥好协会副会长单位的积极作用,增强青少年宫协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要充分调动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单位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协会文娱工作委员会、体育工作委员会、工作交流委员会、技能培训委员会、创业委员会五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青少年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要深入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小时候”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组织实施好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等项目,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势。要积极争取国家在政策、资金和人才方面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努力为青少年宫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省级青少年宫协会建设。各省级团委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青少年宫协会建设工作。已经成立省级青少年宫协会的,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地区青少年宫工作的指导;目前尚未成立省级青少年宫协会的,可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省级青少年宫协会,指导本地区青少年宫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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