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唱响新时代青春之歌”系列活动的通知
(中青发[2006]35号 2006年06月12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参与“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共青团中央决定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唱响新时代青春之歌”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我与祖国共奋进--唱响新时代青春之歌”系列活动是在青年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深入推进“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青年的积极性,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式,动员青年踊跃参与,使这项活动在教育引导青年中取得扎实成效。
各地区、各系统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团中央宣传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开展活动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作出部署。
附件:“我与祖国共奋进--唱响新时代青春之歌”系列活动方案
附件:
“我与祖国共奋进--唱响新时代青春之歌”
系列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以学习、创造、奉献为主题,展现广大青年在党的领导下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与人民齐奋斗的时代风貌,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把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当作毕生追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施“十一五”规划作贡献的进程中,唱响新时代的学习之歌、创造之歌、奉献之歌。
二、活动时间
2006年6月至11月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1.征集“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歌。发动广大青年和艺术工作者,动员音乐院校师生,征集创作一组激励青年与祖国共奋进的主题歌曲,使之成为新时代青年的学习之歌、创造之歌、奉献之歌。歌曲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时代感强,易于传唱,能够引起广大青年共鸣,振奋青年精神,激发青年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歌曲可以“我与祖国共奋进”为题,也可用其它歌名。提交歌曲要求是词曲构成的完整作品,制成CD、CD-R、MD或DAT等形式的音像资料,附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