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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年企业家协会工作的意见


  五、促进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

  7.促进青年企业家学习成才,大力倡导“勤于学习、敏于求知”的良好风气,引导青年企业家树立“终身学习”观念,自觉学习经济、科技、管理、信息等知识。举办青年企业家发展论坛、在职学历教育、座谈交流、参观考察和对话世界知名企业等活动,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会员素质。充分发挥协会内刊、网站等宣传阵地作用,开展赠送优秀报刊、网上推荐书目、交流读书心得等活动,加强会员间的学习互鉴,树立学习典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开展“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奖”、“优秀青年企业家”等评选表彰活动,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使一批讲政治、懂经营、善管理、具有强烈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涌现出来。

  8.促进青年企业家事业发展,充分发挥青年企业家协会的组织联络优势,联系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科研院校等为青年企业家创业发展、搞好搞活企业提供支持。深入开展青年企业家经贸考察与合作交流活动,实现青年企业家与地方政府、青年企业家之间在项目、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共享与对接,帮助青年企业家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自身事业新发展。依托专业委员会或相关机构,了解反映青年企业家呼声,维护青年企业家合法权益,为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9.促进青年企业家的社会交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富有特色、为青年企业家喜闻乐见的联谊交流活动,促进青年企业家之间的广泛交流。进一步拓宽青年企业家开展国际交流的渠道,积极开展双边研讨和交流活动,满足青年企业家扩大交往的需求。

  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10.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行业和系统内广泛建立基层青年企业家协会,健全组织网络,延伸工作手臂。协会会长须由同级共青团组织分管青工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协会秘书处必须设置在团的青工部门,秘书长由青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少数已成立青年商会的地方,对外要同时使用“青年企业家协会”名称,严格遵守《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和有关制度、规定。为了体现青年企业家协会组织的先进性,以后青年企业家协会不能更名。团体会员要自觉接受上级青年企业家协会的工作指导,定期汇报工作,享受团体会员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团体会员在召开会员大会、确定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之前,须同上级青年企业家协会协商,协会会长、秘书长须经报上级青年企业家协会批准,协会副会长须报上级青年企业家协会备案。要加强协会的信息化建设,构建以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网站为龙头、各团体会员网站为联结的网上工作平台,进一步提高协会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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