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2006年度“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中青发[2007]8号 2007年1月23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2006年,各级团组织按照团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部署,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以学习、创造、奉献为主题,紧密结合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实际,动员组织广大青少年兴起了“我与祖国共奋进”教育实践活动的热潮,为激励广大青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共青团中央决定对2006年度在“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授予共青团北京市委等18个单位为2006年度“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级团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进一步深入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青年思想政治教育,为培养青少年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作出不懈努力。
附:2006年度“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