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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2006-2010年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三)少数民族团干部。要高度重视和做好少数民族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青年观的教育,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开展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教育,提高他们做好团的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本领。团中央继续办好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团干部培训班,给予政策倾斜和经费支持。对其他省(区、市)的少数民族团干部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依托“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分片开展培训,每年直接培训少数民族团干部500人。各地团组织尤其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团组织,要切实抓好少数民族团干部培训,力争在五年内使少数民族专职团干部普遍接受一次培训。

  (四)新任职团干部。从2007年开始,凡是新走上团的工作岗位和新进入团的各级领导班子的团干部,要在到岗一年之内参加培训。新任职团干部培训要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的相关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培训为主要内容,一般应采取集中办班的方式进行。由团中央和省级团委负责培训的,其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由地(市)、县(市)级团委负责培训的,其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实施团干部岗位培训,使新任职团干部培训正规化、制度化。通过培训,提高新任职团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团的教育工作者。团的教育工作者的培训要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为主要内容,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在职进修、业务交流、承担重要科研课题等方式,加强对团的教育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理论政策水平和从事团的教育工作的能力。团中央每年举办一期省级和副省级城市团校校长培训班,发挥示范导向作用。健全落实团的教育工作者知识更新机制,保证团的教育工作者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一个月。

  四、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大力提高团干部教育培训质量

  (一)统筹各类地区的团干部教育培训。服务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加大对这些地区团干部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推进不同地区的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发展。培训内容要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团的工作业务、新知识为重点,以观念更新为先导,以提高能力为核心。团中央和东部各级团组织协同配合,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利用各自教育培训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在五年内培训西部地区团干部10000名。团中央机关各部门要依托各级团校和其他教育培训阵地,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挂职锻炼、考察交流和实践锻炼等形式,每年培训西部地区团干部1000名。东部地区团组织要将此项工作纳入东西部对口支援总体规划,采取自愿结对的方式,每年培训西部地区团干部1000名。团中央在选调各级团干部参加专题研究班计划中,重点安排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团干部参加培训。中央团校、上海、深圳、内蒙古、辽宁、山东和重庆“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要办好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团干部培训班。东部地区要加强与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联系与协调,做好东西部团干部对口培训和继续教育对口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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