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青团成立85周年暨“五四”运动88周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中青发[2007]11号 2007年3月19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今年是中国共青团成立85周年,也是“五四”运动88周年。各级团组织要抓住这一重要契机,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以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实际行动纪念自己的节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我与祖国共奋进”为主题,开展纪念中国共青团成立85周年暨“五四”运动88周年活动,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进行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和祖国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二、宣传教育的内容
1.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年,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坚定广大青年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2.深入宣传党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充分展示当代青年在党的领导下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时代风貌,激励亿万青少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
3.深入宣传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的光荣历史,充分展示共青团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推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要求,奋发有为推动共青团事业实现新发展。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各地要围绕主题,按照“立足基层,面向青年,务求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相应的纪念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