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我委认为,近年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业技术推广法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推广模式和机制等方面已与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修改该法确有必要。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经验,抓紧开展法律修改工作。
  3.朱淑芳等30位代表、张新实等30位代表、王全杰等39位代表提出修改森林法的议案3件(第85、154、681号)。议案提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林业经营体制的变化,现行森林法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现实需要,建议修改。建议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实行更为灵活的管理制度;增加义务植树条款,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
  国务院法制办认为,为适应我国林业进入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阶段的需要,有必要加快森林法修改的调研、论证工作。财政部对允许交纳一定费用的方式完成法定植树义务问题无不同意见,已于2004年正式建立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问题。环保总局对义务植树、明确森林采伐和管理权限、严格控制大树进城等建议表示赞同。国家林业局已着手进行森林法的修改工作,2005年7月草拟完成了森林法修改大纲(草案),初步确定了拟修改的主要内容。
  我委建议国家林业局在法律修改过程中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做好草案的起草工作,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8件议案提出的5项立法项目,有的需要由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立法或者先制定行政法规;有的可以在相应的法律中规范,可以不进行专门立法或者修改有关法律
  1.章联生等31位代表、任玉奇等30位代表提出修改农业法的议案2件(第327、472号)。议案提出,随着形势发展,特别是在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后,农业法中关于农业投入、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执法、农民权益保护等内容亟待修改和完善。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