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修改
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议案7件。我委认为,近年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
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
农业技术推广法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推广模式和机制等方面已与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修改该法确有必要。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经验,抓紧开展法律修改工作。
3.关于修改
森林法的议案3件。我委认为,为适应我国林业发展进入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阶段,有必要修改该法。目前,国家林业局正着手进行
森林法的修改工作,建议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做好草案的起草工作,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8件议案提出的5项立法项目,有的需要由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立法或者先制定行政法规;有的可在相应的法律中规范,可以不进行专门立法或者修改有关法律
1.关于修改
农业法的议案2件。我委认为,现行
农业法是农业与农村经济方面的基本法,总体上适应现阶段“三农”发展的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目前暂不宜修改。代表议案中提出的问题,可以通过抓紧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农业投入法、修改
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法规加以解决。
2.关于修改
渔业法的议案2件。今年颁布的
物权法用益物权编中明确规定了渔业权,确立了物权保护的原则,肯定了渔业生产者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渔业活动并获得收益权利的用益物权属性,目前农业部拟进行
渔业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工作,我委建议暂不修改
渔业法,可以在修改
渔业法实施细则时充实渔业权保护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