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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关于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议案7件。我委认为,近年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业技术推广法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推广模式和机制等方面已与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修改该法确有必要。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经验,抓紧开展法律修改工作。
  3.关于修改森林法的议案3件。我委认为,为适应我国林业发展进入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阶段,有必要修改该法。目前,国家林业局正着手进行森林法的修改工作,建议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做好草案的起草工作,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8件议案提出的5项立法项目,有的需要由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立法或者先制定行政法规;有的可在相应的法律中规范,可以不进行专门立法或者修改有关法律
  1.关于修改农业法的议案2件。我委认为,现行农业法是农业与农村经济方面的基本法,总体上适应现阶段“三农”发展的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目前暂不宜修改。代表议案中提出的问题,可以通过抓紧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农业投入法、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法规加以解决。
  2.关于修改渔业法的议案2件。今年颁布的物权法用益物权编中明确规定了渔业权,确立了物权保护的原则,肯定了渔业生产者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渔业活动并获得收益权利的用益物权属性,目前农业部拟进行渔业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工作,我委建议暂不修改渔业法,可以在修改渔业法实施细则时充实渔业权保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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