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66件,要求制定法律15部,修改法律9部。
我委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规定,在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及时与领衔代表沟通的基础上办理代表议案,并注意将议案办理与我委承担的立法和调研等工作密切结合起来。2007年10月10日,我委召开第二十五次全体会议,对议案办理意见逐件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10件代表议案提出的3项立法项目,法律草案已经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一)关于制定循环经济法的议案4件
我委已经完成了循环经济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法律草案已于2007年8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代表议案中提出的有关明确政府、企业、公众责任和有关循环经济规划、废物回收体系、激励措施等方面的建议,草案已经采纳。目前,我委正配合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认真做好该法的审议修改工作。
(二)关于修改
水污染防治法的议案4件
国务院已将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全面建立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处罚力度等建议,已经在修订草案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我委将在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配合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做好该法的审议修改工作。
(三)关于制定海岛保护法的议案2件
海岛保护法已经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我委已于2006年8月完成了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早审议海岛保护法草案。
二、14件代表议案提出的2项立法项目,已经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一)关于修改
土地管理法的议案13件
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已经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于该法修改涉及征地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研究、论证和试点,短期内难以完成。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关于制定自然保护区法的议案1件
自然保护区法的制定已经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我委已经基本完成该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我委将抓紧进行协调工作,力争早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24件代表议案提出的6项立法项目,2项已经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4项正由有关单位研究起草,建议条件成熟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计划
(一)关于修改
环境保护法的议案15件
我委曾多次就
环境保护法修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过调查研究。调研结果表明,现行
环境保护法不能适应目前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提出的“修订
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已围绕
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我委认为,启动
环境保护法修改工作的条件已经具备。建议将
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列入下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二)关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议案1件
根据《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要求,国家环保总局成立了起草小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准备工作已经开始。我委认为,土壤污染的监控、管理有其特殊性,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将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下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三)关于修改
水土保持法的议案3件
水土保持法的修改已经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目前,修改草案已经初步形成。我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工作,在条件成熟时,由国务院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关于修改
矿产资源法的议案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