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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改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的通知(1994)[失效]

电话号码

 


  期
  销
  项
  税
  额


项 目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税 额免税销售额
 123=2×14

货物:

    
     
     
应税劳务:    
视同销售:    
     
     
合计    


  期
  进
  项
  税
  额


税额

项目

17%
  税率
13%
  税率
10% 税 率6%
  税率
合计
免税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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