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项目资助类的候选项目应符合以下标准:
1.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理念,切实反映广大基层青年与群众对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热情诉求,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机结合。
2.在所处地域范围内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党政机关的支持,具有较广的社会参与面和良好的社会效应。
3.技术保障到位,监管措施明晰,实施步骤有序稳妥。
4.投入少、见效快、可操作性强、推广价值高,项目实施以后可明显地改善所处地域的人居环境与生态质量,并提升当地的生态文明水准。
5.企事业单位的职务行为和产品推介原则上不属于本活动的参评范畴。
(二)申报先进人物事迹类评选应符合以下标准:
1.以已取得的环保业绩和成果为主要参考依据。
2.所从事的环保实践公信力强、美誉度高,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应与生态效应。
3.所取得的业绩或成果具有较强的感召力与示范效应,带动了当地公众环境意识的提升及环保活动的推广。
五、评选组织和程序
评选活动设组委会,负责审定获奖名单,确定表彰方式,主持评委会工作。组委会成员拟由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环保总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日本丰田汽车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组委会主任由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张晓兰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全国青联国际项目合作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设立由环保界和新闻界的知名人士组成的评委会,负责落实组委会有关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推报与评审程序:
1.申报:采取归口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归口推报原则上由各省级团委结合各地、各系统实际情况及需求组织实施,并汇总报组委会办公室参评;个人自荐可通过网络垂询或向组委会垂询的方式、按规定格式填写相关材料,直接报组委会办公室参评。
2.初选:评委会采用实地考察与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负责对所有候选人员与项目进行考核与筛选,提出候选人和候选项目建议名单。
3.评定:对候选人和候选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在未出现异议的基础上报组委会正式批准。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