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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援外青年志愿者招募、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人选。

  9.公示人选

  承办单位将入选志愿者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审定。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审定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报团中央书记处审定,并报商务部备案。

第五章 全国援外青年志愿者人才库

  第十八条 全国援外青年志愿者人才库(以下简称“人才库”)是为援外青年志愿者工作提供人才储备、加强服务期满援外青年志愿者跟踪培养的数据库。原则上,参加具体援外青年志愿者项目的志愿者须从人才库中选择。

  第十九条 人才库由以下几个方面的人员构成

  1.参加各承办单位组织的招募,经过初选、笔试、面试合格的报名人员;

  2.在各招募机构报名,经过初选、笔试、面试合格并经所在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审定的报名人员;

  3.已参加过援外志愿者项目或受党政机关委派到国外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经所在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推荐,可申请免试进入人才库。

  第二十条 人才库的所有信息仅供开展援外青年志愿者工作时使用,不得泄漏;已被录入人才库的人员,应在本人信息变动时,及时向入库时原推荐单位通报。

第六章 培训

  第二十一条 获得援外青年志愿者资格的人员应自觉加强日常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技巧。招募机构可根据实际,组织在本机构报名并已获得资格的人员进行预备期培训。

  第二十二条 在志愿者派遣前,承办单位要组织为期一周左右的集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理念培训: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志愿服务理念、团队意识等;

  2.纪律培训:主要包括外事纪律、志愿服务管理条例等;

  3.安全健康培训:主要包括志愿者安全健康知识、心理卫生、保险理赔知识、在服务国的注意事项介绍等;

  4.服务技能强化: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派往国家的常用语言和风俗民情、援外志愿服务工作经验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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