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具备一定外语交流能力。
第十六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名者优先考虑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曾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内长期志愿服务项目并考核合格;
3.参加过国内志愿服务,表现优秀,并获得地市级以上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表彰;
4.有在国外学习、工作或生活经历;
5.能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招募程序
1.报名
从承办单位、招募机构领取或通过相关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完整填写后连同身份证、工作证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送(寄)交接受报名的相关单位。参加具体项目的,应将报名材料送(寄)交至指定承办单位;日常报名的,将报名材料送(寄)交至所在地的招募机构。
2.初审
承办单位或招募机构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通知参加笔试。
3.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报名者对志愿精神、理念和援外志愿服务目的、意义的认识及工作打算等。报名者用英语或所学其他外语撰写1500字左右的文章。笔试由相关单位统一组织判卷和评分。
4.面试
笔试合格的通知参加面试。面试着重考察报名者的专业知识技能、外语应用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由承办单位或招募机构组织相关方面专家进行。
5.获得资格
面试合格的人员,获得参加援外青年志愿者项目的资格,并被录入全国援外青年志愿者人才库。该资格3年内有效。
6.遴选
根据具体项目对人员的要求,承办单位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按照一定比例从人才库中选拔具有资格的人员,作为项目的候选人员。并通知候选人员提交前1个月内按照指定项目(另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合格证明。
7.考察
承办单位委托相关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候选人选进行考察,填写《援外青年志愿者考察表》(格式见附件3)。主要内容是向报名者所在单位了解其政治思想状况、平时表现情况并核实学历、工作经历,征求所在单位意见等。
8.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