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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社区青年文化节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社区青年文化节活动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7]7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团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社区文化建设,弘扬时代文明新风,动员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和谐社区建设的实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继续开展社区青年文化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依托社区青年中心,立足基层,贴近青年,贴近生活,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社区文化活动,推动社区先进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引导青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活动主题

  凝聚青春激情 共建和谐家园

  三、活动时间

  2007年5月至10月

  四、主要内容

  1.开展企业和校园文化进社区活动。推动企业、大中专院校与社区青年中心互相结对,组织企业文工团、校园社团及具有相关特长的大学生走进社区,开展专场或联合文艺演出活动,将一批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反映时代风貌的优秀文化作品送到社区青少年身边,使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与社区文化在互补与融合中丰富和发展。

  2.开展“相约大家乐舞台”活动。各街道、社区团组织、青年中心要结合社区实际,利用好现有的青年文明社区“大家乐舞台”等社区文化活动阵地,组织开展文艺晚会、才艺展示等社区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丰富社区青少年、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通过活动,促进社区群众间的交流,激发青年的社区主人翁意识。

  3.开展社区青少年健身强体活动。充分发挥社区青少年在推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举办健身讲座、健康咨询和培养青少年体育健身指导员等方式,普及体育科普知识,传授体育健身技能。通过青年中心、街道和社区团组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广泛开展深受广大青年喜欢的乒乓球、篮球、足球竞赛活动和拔河、跳绳等群众基础深厚的活动。一些群众体育活动基础较好的社区可以通过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运动会、组建较为固定的各种社区青少年球队或爱好者社团,定期举行活动,使健身运动成为社区青少年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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