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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果品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果品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
(农明字[2008]第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近日,部分媒体对四川省广元市柑桔大实蝇疫情进行不实报道,引发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农业部门加强疫情监测,加大防控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果品检疫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检疫工作的领导

  2007年的海南香蕉和近期的四川广元柑桔疫情都是植物疫情问题,但引发了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农民利益。对此,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维护农业生产安全作为重要职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植物检疫工作,坚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切实做好疫情调查监测

  近期,各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对本辖区疫情进行深入排查,对当地果树上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调查监测,尤其要加强对苗木繁育基地、果汁加工厂和集贸市场以及车站、机场、港口、邮局等高风险区域的调查监测,并与2006年我部发布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分布资料》进行逐一核对,对新发现的疫情和疫点要随时上报。

  三、及时控制扑灭疫情

  对于新疫情、新疫点,各地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扑灭,对疫果、疫株要坚决销毁,疫情要迅速扑灭。对老疫点,要实施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压低虫口密度,压缩发生面积,防止疫情扩散。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扑灭和控制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强化产地和调运检疫

  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严格产地检疫制度,对检疫合格的果品、苗木,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对检疫不合格的果品和苗木坚决禁止调出,并就地处理。调入区要严格查验调入果品、果苗的“植物检疫证书”,严防检疫不合格的果品或苗木调入。要加强对果品和苗木市场的检疫检查,依法查处检疫不合格的果品和苗木。

  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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