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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支持宁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支持宁夏因地制宜地探索创新利益导向政策措施。支持实施农村纯女户特殊奖励扶助政策;开展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试点,对农村符合政策生育子女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妇给予一次性奖励;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以及计划生育保险试点;探索实施计划生育纯女户子女免费职业教育计划。
  三、支持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和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宁夏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力度,改造未达标准的服务站,重点改扩建或新建县级以及中心乡(镇)服务站,为每个中心乡(镇)服务站配备1辆流动服务车和必要的设备;提高补助中心乡(镇)服务站建设的标准,扩大中心乡(镇)服务站设备补助范围;支持建设固原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力争到2012年底彻底改变基层服务站建设滞后、布局不合理、设施不配套、装备陈旧等问题。对中南部八县一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和有关设备的配置,逐步减少或免除县及县以下配套资金。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实施生殖健康促进项目。
  指导宁夏建立标准规范、全省统一的全员个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研究与应用,争取到2012年能建立与相关部门互通、共享的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迁移、健康、就业、贫困等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综合监测与分析。将宁夏纳入国家信息化建设试点,给予必要的支持,并加大对信息化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为隆德县信息直报点配备必要的硬件。
  四、支持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宣传教育。支持自治区和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活动以及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生育关怀行动,帮助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援建"新家庭文化屋"。帮助策划、制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以及专题电视片,深入宣传宁夏五十年来人口发展,特别是近三十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帮助深度开发人口和计划生育形象代言人枸杞娃"宁宁""夏夏"的公益广告。支持推广穆斯林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项目,加强理论研究与国际交流,加强师资培训,加强宗教场地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五、支持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帮助和指导宁夏在全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以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为依托,大力开展宣传倡导、健康教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生咨询、均衡营养等服务,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群众孕前保健水平,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人员培训,在宁夏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预防出生缺陷的能力和水平。
  六、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支持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推进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以及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综合服务能力。国家"三千人才"工程、地县级人口计生委主任培训班以及西部地区县乡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进修实习等培训项目,增加宁夏学员名额。支持宁夏开展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继续教育项目。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专家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到宁夏开展示范培训,根据需要组织宁夏自治区和县级技术人员到东部发达地区接受培训。组织宁夏与国家人口计生委、东部省市或援宁省份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以上管理人才、技术骨干的双向交流和挂职锻炼,优先选派宁夏有关人员参加出国考察培训。在宁夏五个地级市启动生殖健康咨询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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