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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国有土地收支统计报表体系的通知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国有土地收支统计报表体系的通知
(财综[2007]29号 2007年4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以及《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建立国有土地收支统计报表体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1月1日起,建立全国统一的国有土地收支统计报表体系。该统计报表体系分季报和年报,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及土地征收统计表、国有土地使用权配置统计表、土地出让收入统计表、土地出让支出统计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支统计表以及土地储备情况统计表,国有土地收支统计报表体系具体式样详见附件1。
  二、该统计报表体系由各市县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年分季填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核汇总后,分别报送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EXCEL格式)。季度报表的报送时间为每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和次年2月20日,年度报表随第四季度报表一并报送。季报、年报均应对当期土地收支运行情况作出简要分析和说明。
  三、今后,国有土地收支统计报表体系将分别纳入金财工程和金土工程,并逐步实现金土工程和金财工程有关数据的信息共享,最终以金土工程和金财工程为平台,实现有关数据的网上报送和传输。财政部将会同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金财工程和金土工程建设需要,适时对国有土地收支统计报表体系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建立全国统一的国有土地收支统计报表体系,是规范土地收支管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重要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协作与配合,确保相关数据及时提供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无误,并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附件:1.国有土地收支统计报表体系(式样)
  2.国有土地收支统计报表体系填报说明

  附件1:国有土地收支统计报表体系(式样)

  二○○_____年 第_____季度

  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财政厅(局)   (盖章)

  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国土资源厅(局) (盖章)

  ______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盖章)

  表1: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及土地征收统计表

  单位:公顷、万元、人
项  目行次合计国务院批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小计城市建设用地单独选址小计分批次建设用地单独选址
有偿划拨有偿划拨
一、新增建设用地批准面积1         
 (一)农用地2         
其中:耕地3         
 (二)未利用地4         
二、土地征收面积5         
 (一)农用地6         
其中:耕地7         
 (二)未利用地8         
三、征地总费用9         
四、安置农业人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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