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充分调动了全国法院的积极性,充分发扬了民主,充分集中了全国法院的智慧,为会议的成功举行创造了最根本的条件。会议筹备期间,全国各级法院一致行动、共同开展了民事审判工作调研。包括肖扬院长在内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多次赴全国各地开展民事审判专题调研。各高级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共计百万余字的详尽的民事审判调研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三个区域性报告和一个总报告;部分高级法院还另行承担了若干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报告,这些调研报告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有关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在会议召开期间,与会同志热烈讨论民事审判工作的成绩、经验、问题、形势、任务和发展途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在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上,一些优秀人民陪审员介绍了工作经验,大家感到很受启发,很有帮助。与会同志纷纷表示,通过这次会议的筹备和召开,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全国民事审判工作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推动民事审判工作发展是全国法院的共同的光荣使命,一定要树立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一盘棋的思想,齐心协力共创民事审判工作的美好前景。通过交流和讨论,大家对全国民事审判工作的全局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特别是充分地交流了经验,深入地探讨了共同面临的一些问题,这些都对推进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外,应邀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关单位代表和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就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这里,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对他们的大力支持和热心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第一,要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这次会议内容十分丰富,会议部署的工作既有长期的工作规划,也有近期要抓紧落实的具体任务。各高级人民法院要精心准备,及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汇报这次会议的精神,重点汇报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特别是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和改善党对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民事审判制度。要结合所辖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形式把会议精神尽快传达到各级人民法院。要及时组织人民法院广大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会议文件,准确把握和深刻理解会议精神。
第二,要抓住精神实质,突出工作重点。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罗干同志、肖扬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要紧紧把握住公正、高效、权威的有机统一这个社会主义民事审判制度的重要特征,紧紧围绕发挥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开创民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要切实发挥化解纠纷、权利救济、平衡利益等职能,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深入贯彻落实肖扬院长在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各项举措,不断推动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和谐发展。
曹建明同志就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八个问题所作的讲话,是在深入调查研究、集中全国法院智慧的基础上,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讨论决定的重要意见和要求。此次会议上,又充分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会议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在继续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有关具体问题分别制定规范性文件。各级人民法院对讲话涉及的重要问题要统一认识,对那些不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问题,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加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