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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高速公路网交通量调查观测站点布局规划的通知


  五、规划目标
  到2012年,初步建立国家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与信息服务体系的架构,覆盖所有已通车路段,实现调查站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可以准确的反映被覆盖路段的宏观交通流特征和路网运行特征,初步具备监测路网运行质量、为社会提供出行服务信息的能力;到2020年,随着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逐步建成,完成国家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与信息服务体系,覆盖全部路网里程,具备全面、准确的为行业、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能力。
  六、总体布局
  (一)公路交通情况调查数据中心
  建设1个部级公路交通情况调查数据中心和各省级公路交通情况调查数据中心。省级公路交通情况调查数据中心与部级公路交通情况调查数据中心联网,构成国家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数据管理与应用平台。
  部级公路交通情况调查数据中心设在部规划研究院。省级公路交通情况调查数据中心由各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建设管理单位(如省公路局、省交通厅信息中心、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省高速公路管理公司等),省厅赋予其明确的职责。
  (二)调查站布设的方法与原则
  1、调查站布设的指导思想
  (1)全面覆盖
  调查站布设应实现对路网的全面覆盖,以切实提高调查的空间覆盖率和调查数据的代表性。
  (2)合理布局
  调查站布设应注意与国家高速公路路网布局形态及技术特征相协调,实现合理布局。
  (3)规模适度
  调查站布设应实现规模与效率的最优平衡,最大限度的减少动态交通数据采集体系的建设投入和后期运行投入。
  (4)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调查站布设应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保证布设方法与布设方案的科学合理性。
  2、调查站布设的宏观布局方法
  一类调查站采用相对偏差分析与相关系数分析相结合的“两阶段”布设方法进行宏观布局,二类调查站采用以交通流状态估计模型为基础的交通波理论布设方法进行宏观布局。
  3、一类调查站布设的一般原则
  一类调查站布局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枢纽互通立交间必须布设至少一处一类调查站;
  (2)省级行政区划边界处必须布设一处一类调查站;
  (3)全国范围内重要的、具有明显经济和交通分隔效应的过江过河通道必须布设一处一类调查站;
  (4)在满足相邻基本单元路段交通量相对偏差不大于15%,且合并路段内的基本单元路段交通量相关性大于0.85的前提下,下列互通立交间的国家高速公路路段应布设一类调查站:
  ① 枢纽互通立交;
  ② 发挥干线公路作用的公路与国家高速公路间的互通立交;
  ③ 连接重要港口、车站、码头的公路与国家高速公路间的互通立交;
  ④ 连接重要旅游景区的公路与国家高速公路间的互通立交;
  ⑤ 国家高速公路大中城市连接线与国家高速公路主线间的互通立交;
  ⑥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与国家高速公路过境环线间的互通立交。
  (5)一类调查站的布设位置应距离互通立交交织区300-500米以上,距离主线收费站200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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