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人民法院是国家司法体制机制的核心,做好这一时期的法院工作包括海事审判工作,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一)海洋意识的增强,迫切要求加强海事审判工作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探索海洋、开发海洋、保护海洋将成为全球发展的热点和全球竞争的新舞台。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18,700公里的大陆海岸线和14,000公里的岛屿海岸线,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我国未来经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2003年5月,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把我国发展成为海洋强国的目标,推动了海洋渔业、海洋运输、海产养殖、海洋石油天然气等海洋产业的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海洋污染、通海可航水域的水体污染、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纠纷将会增多,海事法院案件管辖的范围需要从涉船、涉货扩大到涉水领域,海事司法保障功能需要加强。
海洋意识就是开放意识。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推动着世界格局的变化,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5年的入世过渡期结束后,我国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完善司法标准,促进司法统一,因此显得更加急迫。适应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发展变化,探讨世界航运经济的发展对国际海事法律制度的影响,应对国际海事法律统一化趋势对法律适用的挑战,研究中国海运在更大范围内融入国际市场对海事司法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我国海事司法制度,是摆在海事法院面前的重大课题,需要在加强海事审判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对外贸易和航运经济的发展,迫切要求加强海事审判工作
综观我国海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到,海事审判工作的发展与我国对外贸易和航运业的发展紧密相联。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入,对外贸易和航运发展势头十分强劲。2005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已突破14219.1亿美元,居世界第三位。2006年1-8月,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11046.1亿美元,预计全年达到15000亿美元。贸易量的增加需要航运的发展作为依托。据统计,我国90%以上的货物进出口是通过海上运输来完成的,2005年,我国航运完成的外贸海运量占世界贸易运输总量的近三分之一,其中集装箱运输量占世界进出口数量的三分之一,干散货运输占世界贸易运输增长量的二分之一。目前,我国从事国际海运业务的航运公司已近300家,拥有或经营的国际海运船舶总吨位达3,700万载重吨,是世界上拥有最大的海洋运输船队的国家之一,航迹遍布世界各地。在占据世界半壁江山的亚洲航运市场中,我国航运更是独占鳌头。显然,海上运输已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生命线,海运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已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随着航运市场的发展,会产生大量的船舶建造、买卖、租赁、修理、承包经营和船舶抵押权、留置权、优先权以及海上运输和海上保险等海商纠纷。现代造船技术的发展和运输方式的更新,使集装箱运输逐渐代替了传统的运输方式,对传统的调整海上运输各方权利、义务以及承运人责任的海事海商法律构成挑战。外资的市场准入、新兴港航企业管理、货代、物流中新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法律关系日趋复杂。海上石油运量的增加,也会不可避免地导致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相应增多,需要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海事审判工作。
(三)国际航运中心和区域航运中心的建设,迫切要求加强海事审判工作
目前,我国大陆共有1430个港口,港口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位居世界第一。经济的快速发展,直接带动了沿海港口的快速发展,到2010年,我国将形成五大港口群。一是环渤海地区港口群,由辽宁、津冀和山东沿海港口群组成。其中辽宁沿海港口群以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营口港为主,津冀沿海港口群以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秦皇岛港为主,山东沿海港口群以青岛、烟台、日照港为主。二是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依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以上海、宁波、连云港为主。三是东南沿海地区港口群以厦门、福州港为主。四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由粤东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组成,以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港为主。五是西南沿海地区港口群由粤西、广西沿海和海南省的港口组成,以湛江、防城、海口港为主。这些以国际航运中心和区域航运中心为依托建设的港口群,为海事审判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纵观世界上各种航运中心的发展,都有一套完整的海事司法模式与之相适应。英国伦敦的港口贸易和海上运输业在国际上并不占有优势,但它凭借在海事司法领域的权威性仍然成为国际公认的服务型航运中心。因此,在国际航运中心和区域航运中心的建设中,海事司法建设是十分重要的一环。依托于国际航运中心和区域航运中心的发展,服务于国际航运中心和区域航运中心的发展,是海事审判发展的基础。需要我们适应新形势,应对新变化,不断做大做强海事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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