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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2008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2008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的通知
(财建[2008]69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做好2008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工作,全面掌握在建的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来源构成、投资完成、资金到位及使用效果等情况,我们制定了《2008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和《2008年财政性资金投资企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报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报表编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报表的汇编范围和说明

  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均要按本通知的规定编报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一)具体编报范围包括:

  1.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的建设单位(项目);

  2.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建设单位(项目);

  3.其他当年但未报批决算的竣工建设项目。

  (二)编报范围说明。

  1.竣工财务决算已经有关部门批复但仍未还清借款的建设单位(项目)不在本报表的汇编范围内。

  2.经国家批准已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按《2008年财政性资金投资企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报表》的要求填报,其他单位均按《2008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的要求填报。

  二、决算报表编报的原则和方法

  本套报表按照建设单位(项目)的财务隶属关系进行编制、上报和汇总。

  (一)中央级建设单位(项目)年度财务决算由中央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编制、汇总,经审核后上报财政部;

  (二)地方级建设单位(项目)年度财务决算由同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编制、汇总,经审核后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将本地区的建设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进行汇总、审核后上报财政部。

  (三)中央和地方拼盘建设项目的决算编制、报送及汇总。

  中央级建设项目:决算报表主送中央主管部门(单位),抄送其他投资方,由中央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汇总后上报财政部(抄送单位不汇总)。

  地方级建设项目:决算报表主送地方同级主管部门,抄送其他投资方,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同级财政部门(被抄送单位不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将本地区的建设单位(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进行汇总、审核后上报财政部。

  三、中央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单位)、本地区所属建设单位(项目)决算报表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2008年度建设单位(项目)决算报表的布置、汇总和上报工作。

  中央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各建设单位(项目)在做好建设资金清理、账务核实的基础上,认真编制决算报表,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和合法,并按规定认真做好决算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

  四、中央各主管部门(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于2009年3月31日前,将本部门(单位)、本地区审核无误的决算汇总报表、报表编制说明、汇总及分户数据光盘一式两份上报财政部(中央部门及单位分别报经济建设司和相关业务司各一份)。各部门(单位)、各地区决算汇总报表以万元为单位上报,分户数据以元为单位上报。

  报表编制说明应对年度基本建设财务的全面状况做详细说明,特别是对财政性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要做重点说明。

  五、2008年度建设单位财务决算报表的数据处理软件将另行下发。

  附件:1.2008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

  2.2008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企业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

  3.2008年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说明

财 政 部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2008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


  单位公章

  单 位 名 称:
  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填   表  人:
  电 话 号 码:
  单 位 地 址:
  报 送 日 期:      年   月   日

  单位统一代码(各级技术监督局核发)   □□□□□□□□□    单位性质    1--行政  2--事业  3--企业                 □

  隶属关系               □□□□□□--□□□    所在地区 (国家标准:行政区划代码)                □□□□□□
  (国家标准:行政隶属关系代码-部门标识代码)

  报表类型        0--单户             □    备用码                           □□□□□□□□□□

财政部印制

  资金平衡表

  财建01表
  编制单位: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资 金 占 用行次年初数年末数资 金 来 源行次年末数
一、基本建设支出合计1- 一、基本建设拨款合计45 
 (一)交付使用资产2-  (一)以前年度拨款46 
  1、固定资产3-    1、中央财政性资金拨款47 
  2、流动资产4-      其中:以前年度部门自筹48 
  3、无形资产5-    2、地方财政性资金拨款49 
  4、递延资产6-      其中:以前年度部门自筹50 
  (二)待核销基建支出7     3、其他拨款51 
  (三)转出投资8   (二)本年拨款52 
  (四)在建工程9     1、中央财政性资金拨款53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0      其中:中央预算内基建拨款54 
  2、设备投资11         国债专项资金拨款55 
  3、待摊投资12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6 
  4、其他投资13         中央政府性基金57 
二、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14         其他资金(中央部门自筹)58 
三、器材15     2、地方财政性资金拨款59 
  其中:待处理器材损失16      其中:省级拨款60 
四、货币资金合计17-        地市级拨款61 
  其中:银行存款18-        县市级拨款62 
     财政应返还额度19-        其他资金(地方部门自筹)63 
             其中:直接支付20-          3、其他拨款64 
                   授权支付21-  (三)预收下年度财政性资金拨款65 
     现金22-     其中:部门自筹66 
     有价证券23-  (四)本年交回结余资金(均以“一”号表示)67 
五、预付及应收款合计24-    1、应交中央财政68 
  1、预付备料款25-    2、应交地方财政69 
  2、预付工程款26-    3、应交主管部门70 
  3、预付设备款27- 二、项目资本71 
  4、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28- 三、项目资本公积72 
  5、应收票据29- 四、基建借款   73 
  6、其他应收款30-    其中:企业债券资金74 
六、固定资产合计31- 五、待冲基建支出75 
  固定资产原价32- 六、应付款合计  76 
  减:累计折旧33-   (一)应付器材款77 
  固定资产净值34-   (二)应付工程款78 
  固定资产清理35-   (三)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79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36-   (四)应付票据80 
 37    (五)应付工资及福利费81 
 38    (六)其他应付款82 
 39  七、未交款合计83 
 40    (一)未交税金84 
 41    (二)未交基建收入85 
 42    (三)其他未交款86 
 43  八、留成收入87 
资金占用合计44  资金来源合计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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