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信银行出资收购唐山市丰南区城市信用合作社并设立唐山分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6]353号)
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关于出资收购唐山市丰南区城市信用合作社部分资产并设立唐山分行的请示》(信银字[2006]7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收购唐山市丰南区城市信用合作社并筹建唐山分行。你行收购资金仅用于唐山市人民政府处置唐山市丰南区城市信用合作社。丰南区城市信用合作社市场退出的其余事宜及可能出现的遗留问题均由唐山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二、你行应在接到本批复后尽快配合唐山市政府开始丰南区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收购工作,实现该社的市场退出;同时,需保证收购程序和有关转让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
三、你行需按照《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唐山分行的筹建工作,并在筹建工作结束后向河北银监局申请核准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