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开办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业务的批复
中国建设银行:
你行《关于申请开办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业务的请示》(建总报[2006]166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的资格申请。
二、你行在开办上述业务时,应严格遵守《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使受托业务与托管业务在人员、组织等方面实现分离,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声誉风险,并及时向银监会报告业务开办情况和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