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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江苏东方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江苏东方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6]370号)
江苏东方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
《关于筹建江苏东方农村合作银行的请示》(东方农合筹[200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筹建江苏东方农村合作银行。
二、
同意江苏东方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方案和筹备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三、
你筹备工作小组应按照有关金融法规的要求落实各项筹建工作。
四、
筹建工作完成后,你筹备工作小组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银监会申请开业。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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