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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沙市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沙市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
(银监复[2006]396号)
长沙市商业银行:
《长沙市商业银行关于发行次级债券的请示》(长商银[2006]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行以私募方式发行5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并按照《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计入附属资本。
二、
你行发行和管事次级债券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
你行应于次级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当地银监局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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