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银行无锡支行升格为分行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银行无锡支行升格为分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6]470号)
兴业银行:
《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升格为分行的请示》(兴银请[2006]65号)。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兴业银行无锡支行升格为分行。
二、
该分行需按照《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向江苏银监局申请核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三、
该分行应按规定向江苏银监局申请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