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入股湛江市商业银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6]414号)
湛江市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我行股东的请示》(湛商银[2006]97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入股你行55925万元,占你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89%。
二、你行应认真落实《湛江市商业银行风险综合处置方案》各项措施,在未来三年内将湛江市政府持股比例降至30%以下。